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在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全市科技工作意见,特提出2015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创新驱动战略和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坚持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聚焦产业,服务企业,坚持量质并举、促进运用、强化保护、注重服务,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综合环境,建设具有镇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全市专利申请量22100件、力争达2579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8400件、力争达9850件以上,专利授权12500件、力争达13350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件、力争达16件以上,PCT专利申请70件以上。
新培育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建单位50家以上,通过达标验收企业30家以上,通过国标第三方认证10家以上。
全年受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违法案件400件以上(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0件以上)。重点监测大型专业市场、商贸流通企业50家,设立市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3家以上。企业专利执行险和侵权责任险投保超150件以上。
举办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2-3次,知识产权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新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50名以上,知识产权总监50名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宏观部署
1.加强牵头协调,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牵头研究制定《镇江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2.积极推进省知识产权局与市政府达成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市合作共建工作协议,争取省局对我市各项工作的支持,围绕强省战略实施,力争成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3.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全面完成2015年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七项工作任务,力争继续成为示范城市建设年度先进城市。认真做好第一批国家示范城市三年到期复核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局复核验收,继续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进入新一轮的示范市建设。
4.推进辖市(区)和园区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指导丹阳市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组织句容市迎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的验收;指导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指导京口区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区域示范工作,指导有关园区争创“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组织镇江软件园迎接国家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验收。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5.深入开展全市专利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总要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全覆盖、大中型企业专利全覆盖,推动领军型企业成为专利密集型企业,鼓励外向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外专利。
6.继续优化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重点资助高质量专利和发明专利;继续实行专利资助网上申报,推进公开、透明和便民;继续组织实施企业专利突破奖,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确保专利数量稳步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
7.组织实施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力争在主要技术领域建设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2个以上,培育和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
(四)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
8.加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扶持力度,选择船舶与海工配套、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启动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9. 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市,推动国有大银行全面介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零”的突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继续探索专利质押保险贷款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10.实施“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升工程”,举办专利信息利用实战培训班,培养专利分析师人才队伍,提高企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鼓励园区和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促进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与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
(五)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11.组织实施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对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
12.举办重点贯标服务机构的贯标、认证实战培训,推动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贯彻实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指导部分省标合格企业开展国标过渡认证工作,指导有关企业开展国标第三方认证。
13.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中小微企业联系指导机制和托管服务机制,为1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14.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等,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的辅导培训,鼓励企业开展专利预警,申报国外专利。
15.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到境外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推动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走出去”。
(六)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6.深入实施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2015年新增100家上线企业,组织上线服务机构充分对接上线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组织镇江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对接镇江科技新城、镇江高新区、“三集”园区等载体平台。
17.重点支持镇江高新区依托江苏大学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专利运营展示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产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和融资服务。
18.推进镇江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集聚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并力争申报成功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指导建设中瑞生态产业园知识产权特色维权中心。
19.指导镇江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健康发展,组织实施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引进2-3家国内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促进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积极开展“双打”和“护航”专项行动,提高纠纷案件调处数量和质量,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力争案件处理量继续处于全省前列。
21.加强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核查、检查和知识产权管理指导工作,通过“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
22.优化专利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专利执行险和专利侵权责任险投保企业范围,探索将已有的各类知识产权保险进行整合,打造知识产权综合保险,充分发挥专利保险在中小企业维权中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功能。
23.畅通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渠道,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4.建立全市专利维权托管服务体系,拓展专利维权托管服务内容,建立托管专利预警维权咨询绿色通道,建立托管专利专家顾问制度,降低企业各类知识产权风险。
(八)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25.围绕企业知识产权一线工作需求举办工程师培训班,加大参训人员规模和企业覆盖面,提高出勤率和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明白人”。
26.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举办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培训班,增强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人才核心竞争力。
27.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调研和学习交流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在规模和素质上适应镇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队伍。
28.加强人才培养基础条件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园区、乡镇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
(九)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9.强化知识产权重点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30.发布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开全市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状况和成效,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
31.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镇江日报开辟专版,定期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