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节点,根据省、市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围绕‘十二五’、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思路和“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以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重点,以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为基础,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数量、提升知识产权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结构,为我市建成创新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1、专利申请115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400件以上,专利授权6500件以上,企业专利授权超过4500件。
2、知识产权培训超过50场次/3500人,培养知识产权工程师200名,知识产权后备人才达到100名。
3、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知识产权投融资规模超过1亿元。
4、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举办“镇江市企业知识产权应用与管理论坛”,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3次。
5、新建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和流动站20家,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达标企业超过60家。
6、镇江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争取成为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维权电话。
三、重点任务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大力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编制下发《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围绕《纲要》与《规划》提出的阶段目标和任务,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评估、检查与考核。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对《纲要》的任务分解,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推进“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建设。根据考核验收标准,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完善各项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市、辖市(区)、乡镇(街道)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推进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3、推进“百企贯标工程”的深入实施。以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企业的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全市贯标企业不少于80家,达标企业超过60家。
4、加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和海洋工程五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探索建立“镇江市战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协调新兴产业发展中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组织开展行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开展联盟内行业与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预警,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与市重大科技专项集成联动,提升我市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新兴产业爆发性增长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5、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知识产权评估促进工程”的有关工作,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试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入股和兼并重组。引导金融机构进入知识产权转化利用领域,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开展以专利转化为主要内容的投融资业务。全年知识产权投融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
6、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加快辖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积极调处好专利侵权纠纷,营造保护环境。
7、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双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500家重点企业的核查、检查和知识产权管理指导工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建立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的长效机制。推进正版正货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工作。加强与工商、版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8、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参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和完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
9、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选择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和关键领域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创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开通全国统一的12330维权热线。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中小企业给予援助,建立知识产权重点监测体系,选择一批出口量大,产业竞争性强的规模企业,开展重点维权服务。
10、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选送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参加专利代理人培训。围绕服务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举办1期 “专利情报战略分析高级研修班”和3-4期适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专项研修班。继续开展“一企一训”、“一行一训”等行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培训,全市知识产权培训超过50场次/3500人。继续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的遴选和考核,使全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达到100名,创造条件加强知识产权后备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11、加强基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能力培养。开展以乡镇街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为对象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提升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服务能力。协助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培训,以乡镇为单元,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轮训,提高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应用能力。
12、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换届工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库和技术专家库,更好地发挥社团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桥粱作用。
13、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流动站)建设与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的运作模式与管理办法,新建工作站(流动站)不少于20家。开展工作站(流动站)的绩效考核和优秀工作站(流动站)的评选。
14、积极引导驻镇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和奖励体系。继续设立“市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激励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的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实现关键技术和关键领域的知识产权拥有和突破。
15、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综合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召开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会议,及时全面协调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重大决策事务,确保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16、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开展 “4·26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应用及保护的水平。召开镇江市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知识产权素养。
17、召开企业知识产权应用与管理论坛。总结“十一五”以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的经验,优先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经验介绍,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提升。
18、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认知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版权登记量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分析和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完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与考核,把专利申请与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行政执法、辖市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贯标等纳入考核范围。
19.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调研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机关人员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加强机关人员作风和廉政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在规模和素质上适应镇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