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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镇江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国知发管函字〔2013〕34号)和《江苏省2014年度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苏知发〔2014〕5号),我局制定了《镇江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镇江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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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8日





抄报:省知识产权局

附件:
镇江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加大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作和监管机制,开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依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全市专利技术的创造和运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力争全年各类专利案件立案量增长20%以上,其中专利侵权纠纷立案量增长50%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结案率不低于90%, 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商业街区等商品销售集散地,重点整治涉及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特色产业的产(商)品的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行为,尤其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事关民生领域的假冒专利行为。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各地要按照执法要求配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独立办案、联合执法、系统培训以及研讨学习典型案件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能力。探索建立常态化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管理模式,促进政府执法、企业维权和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平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和信息通报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专利诉讼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在驻镇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联络站,调整充实知识产权维权志愿者队伍, 建立规模为100人的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走访调查,收集专利违法行为线索,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做好举报投诉奖励与维权援助工作,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专利违法行为。
2. 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对象和重点查处产(商)品,扎实开展针对当地商贸流通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会同工商、版权、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专利执法日”活动,每月第二周的第二个工作日,全体专利执法人员集中行动,重点查处百货商场、超市、药店等商贸流通领域假冒专利行为。建立假冒专利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民生、重大专利违法犯罪案件,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 加强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推进辖区内生产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装潢、产品说明书、产品使用手册等对外宣传资料的检查,对带有专利标识的,要检查其专利标识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要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侵犯其他种类知识产权的行为,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查处。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专利违法犯罪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优先查处。
4. 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的专业指导与服务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和工程师的培训力度,大力开展针对企业技术主管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对研发成果的专利保护和管理,避免重复研发和专利侵权,不断提高研发效率。要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研发环节专利保护工作。要针对本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积极开展专利维权托管、专利保险、专利预警分析等工作,防范和规避技术研发活动中的专利侵权风险。
5. 加强展会监管
要对在本地区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订货会等产品和技术展示交易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和掌握各类展会的具体举办时间,主动加强与展会举办方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并会同展会举办方共同做好展会专利监管工作。对展会期间受理的涉外专利侵权、假冒投诉,要及时调查取证,妥善处理。对赴外参展的企业,要与牵头组团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工作,防止在参展期间专利侵权行为的发生。
6.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要充分利用维权援助中心“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咨询以及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服务支撑。 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移送办法,对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的情况,要进行跟踪,已有处理结果的,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指定一部工作电话作为举报接待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充分发挥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
7. 推进“正版正货”承诺项目
进一步加强对承诺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帮助和指导承诺企业切实履行“正版正货”承诺,积极开展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培育市级“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推行“正版正货”商品标贴管理,努力建成一批“正版正货”示范店、创建店、试点店。
8. 抓好专项行动宣传
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加大对本次专项行动目的、意义、工作任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积极参与专利维权,努力营造专利权人积极维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专利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行动内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体系建设,充实力量,保障经费,完善执法装备,严肃执法着装。要强化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绩效考核,促进和保障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 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进度安排,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各阶段、各个重点工作环节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阶段的工作落到实处,并配合我局认真做好国家局、省局来我市的督促检查工作。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报送我局,申请督办。
3. 加强信息通报
各地要及时报送执法数据,加强信息共享。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计划安排、整体部署、具体行动、行动成效、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我局。
五、活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
制订下发《镇江市2014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整体部署和全面动员。各地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送我局。
2. 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0月)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及本地区具体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完成专项行动期间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适时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3. 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电子件)。我局将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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