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知协〔2014〕11号
关于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及专利权质押
登记前期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镇江新区经发局,各驻镇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通知精神,今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前期服务工作,为该两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缩短办理时限,促进我市专利运用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5月26日起,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前期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手续指导、材料检查、文件扫描、网上请求、代办面交(或邮寄)纸件、全程跟踪办理状态等服务。涉及网上请求和纸件提交两个环节。
二、服务对象
镇江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人。
三、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业务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专利实施许可备案
受理部门:镇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交流与技术转移部;
受理地址:镇江市正东路6号科技大厦207室;
联系人:何卫东;
联系电话:0511-84424768。
2、专利权质押登记
受理部门:镇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培训部;
受理地址:镇江市正东路6号科技大厦209室;
联系人:陈悦;
联系电话:0511-85017490。
3、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bet365.com娱乐场协调管理处;
联系人:徐光陆;
联系电话:0511-80822819。
政策汇编网址:bet365.com娱乐场网站专题“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及专利权质押登记前期服务”(http://www.lxxgjd.com/zt/xkzy/)
五、办理流程
1.申报。当事人(或授权委托人)依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相关要求,准备好申请表、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正本及电子文件各一份,交报至业务受理部门。
2.前期服务。业务受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预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电子件提交“许可和质押业务网上办理系统”,同时由当事人选择预审部门。
3.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本省代办处在“许可和质押业务网上办理系统”中对电子材料进行预审。
4.上报纸件。网上申报经预审通过后,当事人向预审单位提交纸件申报材料。
5.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本省代办处核对纸件文档与预审合格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做出合格结论并打印通知书。
6.取件。当事人在本省代办处自取通知书或委托国家专利局邮寄通知书,完成备案或登记手续。
六、有关要求
本项工作是我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广泛宣传,指派专人负责政策解答,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我市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实施和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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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