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城市许可或质押前期服务业务流程图
一、通知书自取模式
二、通知书邮寄模式
说明:示范城市开展许可备案或质押登记前期服务工作,涉及网上请求和纸件提交两个环节。对于网上请求环节,示范城市需登陆专利局提供的专利审查流程服务系统(许可和质押业务网上办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相关文件。通过专利局或代办处预审核之后,启动纸件提交环节。经审查,纸件文档与网上预审合格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专利局或代办处将做出合格结论并生成通知书。示范城市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全程跟踪办理状态。前期服务主要指为当事人提供的手续指导、材料检查、文件扫描、网上请求等服务。
对于通知书的发放,专利局提供两种服务方式:一是当事人在代办处自取;二是专利局向当事人邮寄通知书。当事人选择代办处自取的,代办处按照专利局授权的预审查权限,完成预审查工作,并为当事人提供通知书自取服务(对于当事人选择代办处自取,但是其所选代办处未获得专利局授予的预审查权限的,由专利局完成预审查工作);当事人选择邮寄的,由专利局进行预审查,并向当事人邮寄通知书。